凡事樂觀就好了嗎?--很棒的文章
有人說:
『我不信耶穌(神),但我很樂觀、快樂就好』。。真的嗎?
錯誤而樂觀,並不會使結果樂觀!
聖經就是真理!像自然律,抗拒的人倒大楣。
譬如說,
你可以不信地心引力、然後很樂觀的從十層樓頂往下跳跳看,
不分男女老幼、膚色文化、時間氣候...結果能讓人笑的出來嗎?
又有人說:
『如果一定要信耶穌才能上天堂,那反正我爸媽沒信就死了,與其一人上天堂,我寧願與他們在地獄裏,
有苦同擔嘛、我們是一家人』。
你感動他的孝心嗎?還是欣賞他的豁達?他的父母會倍感欣慰嗎?
來!我們來看看聖經,
路加福音16章19 - 28節,
說到有一個財主(不信神)...他天天奢華宴樂。
又有一個討飯的、名叫拉撒路(信神),後來都死了。
財主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望見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裡得安息。。
財主喊著亞伯拉罕可憐他,打發拉撒路來、用指頭尖蘸點水、涼涼他的舌頭,
因為他在那火焰裡極其痛苦。
但他們之間有深淵限定、過不去的。
財主說:
「我祖阿,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,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
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、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』。
你看到了嗎?
現在會講瀟灑話的人 並不知道 地獄是個什麼樣。
想想,連生前毫無憐憫心的財主都不要他的兄弟來受痛苦了。。
那麼,愛我們的父母若在地獄裏,難道會呼喚你我和他們在不滅的火焰裡團圓嗎? 那裡有不死的蟲咬著啊( 可 9 : 48 )!
那條無法跨越的鴻溝使一切都成了定局。
父母能活過來、警告我們趕緊接受耶穌救恩嗎?不能、不能啦!
人啊!你要理性一點。
在聖經中記載,人一死、靈魂就被帶往不同的地方。
靈魂感覺得到痛苦、看得到信主的人、能回憶起往事,
這是有知覺的悔恨和無盡的折磨啊。。
我能在樂園裡、但我為還沒得救的靈魂深深憂傷!
聖經都是神的呼出,不是某一個天才或瘋子寫的書,也不是我的想法或恐嚇。
凡聖經所言,句句都要(必)應驗!
讓下面的真人真事 驚醒許多人吧!(ㄧ個大陸姊妹的見證)
林夢嬌(簡稱林)本因誤解而極端不信 神及 死後事物。
婚後不久,先生去世、林又被扣上剋夫罪名。
至此,林想:死了比活著好。於是她決定病不服藥、飯不進口。
不久、逼近死亡時,林忽然見到一陣黑暗籠罩過來,她透不過氣,又看見兩個面目猙獰的惡鬼過來。
牠們的魔爪迅速地抓住了她,林躲不開。
她說: " 被抓後、我走的路又暗又滑,極其可怕。
不久又有無數的蟲來叮我、咬我。。 我哭喊時,蟲就鑽進我的口裏。
啊!我一邊掙扎、一邊痛哭,哎呀!誰能救我脫離呢?我願付任何代價呀!
我意識到一切都完了,死亡並不是完結。
我隱約見到一個浩瀚無垠的熊熊火坑、裏面傳出極其悲慘可怖的呼聲,我聽著心都要碎了,兩個惡鬼眼看即將把我推下坑裡。
在這關鍵時刻,我看見一片大光、又見到一位白衣人。
他一來、惡鬼立刻不見了。
我頓時覺得十分舒服,呼吸通暢、蟲也不見了,一切痛苦都解除。
面前這人榮光四射,祂說:『你知道這是陰間嗎?你丈夫信耶穌、他在樂園』。
我一聽到『信耶穌』這話又氣起來了,破口就毀謗主耶穌。
白衣人卻一點也不生氣,說因為我不認識祂。
我心依然剛硬,執意陰間總有好地方,祂便帶我去『見識』。
啊!陰間充滿著各樣的痛苦、非筆墨能描述。
人人都求死,卻求死不得。
親人彼此埋怨、不斷哀號慘叫,懊悔自己生前拒絕接受耶穌救恩,以致如今在這永火裏受煎熬、再也沒有希望。
經過某地時,白衣人知道我承受不住,就拿書卷把我眼睛遮住。
啊!我只覺得猛烈的火舌掠過,灼熱難當啊!
聖經中的『火湖』(啟 20:14)千真萬確!
我又見到一個年輕女孩子受苦,她抓自己頭髮、咬自己舌頭。
白衣人說:『她是福安縣的人,生前因犯姦淫、事蹟敗露,於是自殺』(罪上加罪、結果更慘)。
福安縣和我舅舅家住的地方相近,我醒轉後到舅舅家打聽,一點不差 "。
....(後繼:後來 這位姊妹經歷神醫,轉醒過來,信了耶穌)
人不懂得害怕是因為無知(從沒聽過福音)、不等於勇敢!
人不懂得害怕是因為被欺騙(拜偶像、或信自己)、不等於有能力!
人再歹命、了不起是 100 年的苦難,地獄呢?那是永永遠遠的滅絕、沒有生機...
在地獄最悽慘的一件事、就是在那裡 遇見你親愛的人。。你怎樣樂觀法?
我要在神的國度裡面 與家人歡笑重聚,你呢?
光 WISH 是沒有用的、
光樂觀是很阿Q的,
要悔改信耶穌、並傳福音給家人!
等什麼呢?沒有時間拖了!
引述
http://xiaoangel.pixnet.net/blog/trackback/eed61f0586/21319510 (有些屬靈名詞 因習慣不同 有做過修改,但原意不變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