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10月份 週六某次特會 在台南
在一本書說到媽媽的工作有12項之多:
1. 準備營養美味的食物
2. 負責兒童指導與輔導
3. 預防小孩感冒、生病,及負責看護工作
4. 財務管理
5. 和修水管工人、各種技工服務人員接洽協調
6. 調解兒童糾紛
7. 採購各種家庭用品
8. 閱讀故事書、擔任家庭教師
9. 計畫、組織、安排家庭活動
10. 教學、訓練紀律、並以身作則
11. 清洗碗盤、地板、窗戶、衣服、傢俱及一身是泥巴的孩子
12. 承擔會計、採購經理、庫存經理、廚師等任務
除此之外,還包刮其他數不完的工作,及24小時待命的工作精神。當然,還有教會中各種的訓練、特會、聚會、愛筵、服事交通。
作一個母親,真是不簡單。但許多時候,我們的確被這些外面的事務所佔據而忽略了孩子的牧養,我們會看見水槽成堆的碗盤。但對於孩子,我們總覺得:「還有明天!」
我的婚姻的起頭,是為著服事主。在我們天然的觀念裏,家是可以犧牲的。妻子、兒女是可以不顧的。我的老大一滿月,就揹在背上,天天看望。白天給姊妹之家做飯,晚上看望,樓梯爬不上去,我弟兄會說:沒關係,我在後面推你。
我是1988年結婚,1989年得妊娠毒血症、剖腹產老大。1990年老大得2次川崎氏症。1991年生老二,1992年弟兄車禍,手腳斷掉…。這四年內搬了8次家,到目前搬了17次家,在這種「家是可以犧牲」的天然觀念下,及忙碌的服事中,我是完全沒有顧到孩子、更別提牧養孩子。當然!孩子就出現許多的狀況,例如:兒童聚會搖小朋友的椅子、躺在地上、大喊大叫…。每次主日聚會後,服事者就會告訴我,我的孩子又如何如何…,他就會被我拖到暗處去打,直到有一次,主光照,主說:「再打,孩子就會被你打到火湖裡去。」但是箴言不是說到:「你若用仗打他,就可以救他的魂免下陰間」嗎?於是我跟主說:「主,我不會,你教我。」
當我開始思考「要如何服事我的家、我的丈夫及孩子」時,主讓我看見「主自己是中心,丈夫是我們一生的配搭、同伴,孩子是主所給的託付」。我們不能從中心岔開,更不能沒有配搭。孩子是主所託付的,我不能說:「主給我三個,我丟了兩個」。曾聽到一位姊妹作見證,當她跟主說:『主阿!我把我的孩子交給你』,主對她說:『不!不!不!是我把我的孩子交給你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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