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課的時候,有位同學就分享了他自己的經驗談,她提到她因為在國小三年級時,她的媽媽請她煮個飯,她便很高興地去洗米,因為太高興了,於是米愈洗愈少,到最後米都被她洗掉了,雖然她的媽媽沒有責罵她,但從此不再讓她煮飯,原先她不覺得有什麼,但到她現在為人妻、為人母,她的婆婆都認為她真的不會,就也不讓她煮,她就很懷疑真的自己有那麼差勁嗎?老師說這便是「剝奪孩子"貢獻的權利"」的例子。
記得張曼娟有說過一段話,大意是"家是大家的,所以家事是每一個人都要分擔的",我很認同這段話,所以我現在也會放手讓寶貝們做些家事,讓孩子明暸家是要我們一起來負責任的。
再看到這篇文章,更加覺得放手讓孩子「做家事」是正確的。
根據專家學者的研究,孩子做家事不僅可以養成勤勞的習慣,更可以學到許多能力,獲得自信心與發展良好的人際關係。
筆者的女兒國一參加學校舉辦的露營活動,晚上打電話回家,既興奮又驚訝的說:「爸,我不知道我們同學都不會煎蛋,現在大家都在排隊等我煎蛋給他們吃呢!」
假如一個國小低年級的孩子,媽媽告訴他:「小寶,垃圾車來了,請你幫忙把垃圾袋綁好,然後拿去垃圾車好嗎?」
當小朋友接到這樣的請求後,他就要開始思考,垃圾袋要怎麼綁,才不至於沿路掉垃圾;綁好之後要開始分析、判斷、選擇並且做決定,要經由哪一條路徑拿去垃圾車。
分析的結果,甲路線的張家有一條狗很凶,乙路線比較近但是路燈太暗,丙路線比較遠但是路燈較亮。
判斷的結果,丙路線比較安全,他要選擇安全的路徑,所以決定走丙路線。
當小朋友把垃圾拿到定點後,垃圾車還沒到,他是要放著就走,還是要遵守垃圾不落地的規定,等垃圾車來了再將垃圾丟上去。
這就是他表現責任感的時候。
不要小看一件小小的家事,它可以培養孩子分析、判斷、選擇、做決定以及負責任的能力與態度,大人不可不察。
美國哈佛大學心理學家韋朗特曾經追蹤研究一組青少年達數十年,發現這些孩子在童年時期參與家務工作做得較多的人,比做得較少的人,成年後在人際關係方面有較好的表現,獲得高薪工作機會的可能性高四倍,失業可能性則少十五倍。
此外,前者也比較樂觀而有充實感,後者犯罪的可能性則比前者高。
鄭石岩教授也表示,臺灣社會因為經濟生活方式的改變和工業科技的不斷提升,造成社會變遷加速。
我們想要下一代有良好的生活適應能力,就必須提早訓練,而最好的訓練方式,就是指導孩子做家事。
因此,如果父母對孩子過度保護,捨不得讓他們做家事,反而剝奪了他們學習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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